关于地方教会李常受与“神人”的争论—梅尔敦著
地方教会中的圣经权威
地方教会的历史根源提供我们一个起点,来考虑李常受对圣经及圣经权威的领会。弟兄会和相关的福音派团体,基本上都是研读圣经的人,倪、李二人也跟随此榜样;不过倪氏比较倾向专题论着,李氏则以解经家着称,典型地将其教导集中于逐章的解经,然而达迪所争论的是,李氏事实上对圣经持有非常可疑的看法。按照「神人」一书的说法,李氏将圣经及其权威贬低至福音派基督徒无法接受的地步。该书对李氏有诸多指控,如:(一)否认明言的启示;(二)蔑视遵守道德律(尤其是十诫)的必要性,并且实际上引人离开圣经的伦理;(三)贬损读经时思考、研读和心思的功能;(四)李氏取代圣经的权威,自居述说新启示的地位。以下我们逐一来看这些指控。
明言的启示
根据达迪所说,李氏否认明言的启示。达迪自李氏「基督对宗教」一书中引用三句话,(英文版第四十一页,)作为主要的例证,来说明李氏贬低圣经的权威。兹将达迪引用句的上下文抄录于下,正楷部份为达迪引用句:
罗马书七章六节说:『但我们既然在捆绑我们的律法上死了,现今就脱离了律法;叫我们在灵的新样里作奴仆服事;而不在字句的旧样里。』(另译。)现在我们知道「字句」一词在这里是指成文的圣经。今天我们必须以灵里的新样服事活的主,而不是按着成文圣经的旧样。我能放胆地这样说,因为我是最大胆的使徒保罗一个小小的跟随者。现在我们不是照着成文规章、成文圣经的旧样服事,而是照着灵的新样服事。为什么?因为在灵里的是基督,在成文规章里的是宗教。这就是基督与宗教相对。
甚么是宗教呢?宗教就是合理的、合乎圣经的、基要的、却没有基督的同在。假如我们没有他的同在,假如我们没有他的同在,不论多么合乎圣经,只不过是宗教。保罗用罗马书这两节圣经下了基督与宗教相对的稳固根基。今天我们的事奉,我们的工作,甚至我们的生活,必须完全在灵里,而不是仅仅照着成文圣经的字句。我知道这样说是很冒险的,我会被指控为引人离开圣经的异端。但我只要你参考这两节圣经,即罗马书二章二十九节和罗马书七章六节。每一个人都必须承认这两节圣经的「字句」一词是指成文的圣经。这是无可辩驳的。基督与宗教相对;基督与成文规章相对。我们可能从成文的规章引用正确的经节,却失去了基督,就像古时候的法利赛人和文士一样。我们必须儆醒,不要太注意成文的规章,否则我们非常可能失去基督。唯一安全的路乃是『以没有帕子遮蔽的脸…观看…主的荣光。』(林后三章十八节。)(注九。)
单看所引用的两句话,似乎是贬低圣经;但这两句不是单独存在的,而是李氏文中的一段;不是轻蔑圣经,而是抨击盲目崇拜圣经,将成文典章置于我们与神之间。因着我们遵守人为的宗教,不论是旧约律法或更现代的基督教传统,都叫我们失去了神。达迪从李氏整段话中截取两句,完全曲解了李氏的含意,这种夸张的说辞正好与李氏的原意相反。
但李氏对于圣经是神的启示,又是怎样教导的呢?他声言要坚守地方教会信仰的声明:?「我们相信圣经是完整的神圣启示,由圣灵逐字逐句默示而成的。」(注十。)但是他守住了所说的地位么?达迪说没有:「在李常受看来,我们已经从尊重圣经字句的义务里得了释放,因为它不过像低劣的影儿。」(注十一。)
任何人只要略略查读李氏著作之后,立刻会怀疑达迪的断言。李氏众多的著作几乎全是解经之作。李氏毕生教导并传讲圣经。一个人这么作,圣经对他会仅仅占有次要的地位么?圣经的字句会仅仅是低劣的影儿么?果真如此,李氏便是绝无仅有的人,是我知道的人中惟一这么作的人了。但再仔细查看,他对于圣经到底是怎样教导呢?他的教导符合地方教会信仰的声明,还是符合达迪的评估?举例来说,他查读创世记时,教导人说:
切勿轻看圣经中任何一句话,因为圣经是从神口中发出的。每一个字、每一个片语、每一句话,都是出自他的口。我们就是读圣经里的一个片语,都是一件严肃的事;你用祷告的灵反覆读创世记二章五至六节,就可证实这事。如果你这样祷读这些经节,你会得着滋养;但你如果拿洛杉矶时报或别的报章来祷读几行,你的灵会被杀死。属世的刊物和圣经有极大的差别。圣经的每一个字都是神圣的,都是属神的。(注十二。)
然后,在论到挪亚时,他说:
挪亚接受了启示以后,立刻信了神的话。(希伯来十一章七节。)照圣经来看,信的意思总是藉着神的话而信。在罗马书十章十四节保罗问说:『未曾听见他,怎能相信他呢?』(另译。)不传神的话,人很不容易相信。信是藉着听神的话而来的。所以罗马书十章十七节说:『可见相信是从听见来的听见是藉着基督的话来的。』(另译。)毫无疑问,挪亚听了神的话。并且信了所听的话。不要说你没有信心,不要说你无法相信…。(注十三。)
他的话非常符合创世记生命读经开头的话:
我们为着圣经赞美主!为着包含在其中的生命,那神圣的生命、永远的生命,赞美主!也为着他给我们这一个机会,有这么多人,对他神圣的话语,有这一次生命读经,赞美主!
圣经是什么?我们晓得「圣经」一词的意思就是「那书,」而那书是什么?圣经本身说:『圣经都是神呼出的。』(提后三章十六节,另译)。圣经乃是神的气;不仅仅是神的话,或神的思想,而是神的气。我们所呼出的,乃是我们的气,出自我们这个人。因此圣经是神的气,乃是从神本身呼出来的。圣经包含了神的元素。凡神的所是,都包含在这本神圣的书里。神是光、生命、爱、能力、智慧,和许多别的项目。这些神所是的项目,都已呼出成了圣经。每逢我们带着敞开的心、敞开的灵来到这本书跟前,立刻就能摸着神圣的事物:不仅是思想、观念、知识、字句,而是深过这一切。我们乃是摸着神自己。(注十四。)
后来他还告诉人说:
「圣经是一本神圣的书,由神圣的观念所构成。」(注十五。)
「圣经是一个完整的启示。」(注十六。)
倘若我们以为李氏在七○年代初期的创世记讲论是仅有的,那么请与以下的引证比较。这段话是论到地方教会如何敬拜,李氏说:
有些人可能指摘我们太自由了(因为我们对聚会中可能发生的许多事均无意见),而称我们为「自由派基督徒。」但是要留意:「自由派基督徒」一词是指摩登派,他们不相信圣经是神圣的启示,也不相信耶稣基督是神的儿子,完成救赎,从死复活,升到天上。他们才是自由派,而我们不是。我们宁愿为圣经而死。我们相信圣经是神的圣言,并且相信我们的主耶稣就是神成了肉身来作人,为我们的罪死在十字架上,并且在身体上、属灵上,他真正复活了。(注十七)。
圣经与道德
达迪未能认清李氏著作中,圣经及圣经权威所占有的核心地位,导致他误传李氏对圣经引导基督徒及设立道德标准之角色的认识。他说:「李氏认为圣经中的伦常标准,可能是有用的暗示,但绝非确切的指导方针」。(注十八。)他又说:「李常受的劝导,一贯地将教友引离圣经的行为伦理,以及启发责任感与积极行动的教训。」(注十九。)后来他又声称:「李氏推论说,既然基督徒也是神圣的,就不该受外在道德律的约束。」(注二十。)达迪为了说明这个论点,题到李氏所着「诗篇中所启示并豫表的基督与教会」第四篇。(注二十一。)李氏假设诗篇中显示一种属灵的进步,并且附图说明他的看法。在「神人」一书四十二页,达迪重绘一张图表,说是李氏书上四十页的那一张。但我们查看达迪书中的图表,就会发现它将李氏所出版的作了明显的更改。第一,李氏图表中的一部分已被删除,更重要的是,他加上了一些文字,暗指李氏将诗篇分成人为的默示和神圣的默示两种。但事实上,李氏在本书或其它著作里,都没有作过这样的区分。李氏对各种诗篇的区分,与一般基督徒区别旧约与新约一样?有些诗篇以律法为中心和基础,有些则指向基督,即神的受膏者。篇篇都是神所默示的,但基督比律法更大。李氏只是重述达秘以来所教导的时代论:即恩典时代随着律法时代,并且恩典时代对我们更好。
但李氏讨论道德(不是讨论旧约中基督的豫表)时,他对基督徒面对道德律的责任,是怎么说的,正如所豫料的,这个论点不断出现在他的马太福音讲解中。比方,他论到马太福音五章十七节,说:
基督来以前,有律法以及先知的加强。那么为什么还需要诸天之国的律法呢?原因是旧约律法的要求不彀高。旧律法的要求并不完全。以杀人为例:旧律法吩咐我们不可杀人,(出埃及二十章十三节,)关于动怒却只字不提。你若杀了人,就要被摩西的律法定罪。不过,只要你不杀人,不管你如何向人动怒,总不会被摩西的律法定罪…照着诸天之国的律法,禁止我们向弟兄动怒。在二十一节和二十二节,主说:『你们听见有吩咐古人的话,说:「不可杀人。」又说:「凡杀人的,难免受审判。」只是我告诉你们,凡向弟兄动怒的,难免受审判。』(另译。)因此,诸天之国的律法比旧约时代的律法更高。(注二十二。)
「生命的认识」再次题及这些论点:
神的律法是神的法则,性质是圣别、公义、良善的。这律法在我们身外,叫我们知道甚么是神所定罪的,甚么是神所称义的;也要求我们弃绝神所定罪的,作出神所称义的,以合乎神圣别、公义及良善的法则。(注二十三。)
在「神的经营」里又说:
我们来看看旧约的律法和先知。就一面说,旧约甚至称为律法和先知。(马太七章十二节;二十二章四十节。)这两者的区别在哪里?律法是一套不能更改的定则。例如,律法中有一条要求每一个人都要孝敬父母。这是不可更改的法则,每一个人都必须遵行。孝敬父母是不需要寻求引导的;这条律法是确定的。另一条律法是「不可偷盗。」这也是一条确立的定则。你不需要祷告说:「主阿!请你告诉我,偷盗是不是你的意思?在这件事上,求你引导我。」你不需要寻求这样的引导。同样的原则也适用于其它各条诫命。因此,律法乃是一套定则,人人都必须遵守。这不会因人而异。不论男女、老幼、贫富,都必须遵守这些原则。(注二十四。)
李氏的看法与达迪的断言正好相反。李氏一贯地在听众和读者的面前,将律法当作行为的标准,以及举止行动确定的指导方针。
理性与心智的运用
达迪又抨击李氏教导人说,圣经是属灵的,因此非理性所能了解。达迪引用李氏的许多句子来指明他所谓的李氏观点。然而,这些引证多半出自「基督对宗教」第七篇,在那里李氏并不是讨论如何运用心智,而是论及圣经在引导我们与基督发生属灵关系时所占的地位。李氏常遇到一些基督徒,从来没有越过圣经的白纸黑字,进入圣经所启示的实际里。他们明白圣经,却不认识字里行间所说的主。因此他鼓励人以祷告的方式运用圣经来灵修。「我们接受神的话不可单单阅读,也要用祷告,用一切的祷告」。(注二十五。)
但是,论到研读、运用心智、教育以及相关的问题时,他对地方教会的信徒又怎么说呢?譬如,在「生命的经历」一书里,他说:
我们明白神的旨意,第二是藉着圣经。神的创造(第一个凭藉)单是神的一个工作,对于他旨意的启示,还不彀清楚。但圣经乃是神的话,透透彻彻地告诉我们,神在宇宙中要作甚么,神在宇宙中的目的是甚么。所以圣经乃是神旨意最清楚的启示。我们要明白神的旨意,对于圣经总得熟读,总得认识。(注二十六。)
稍后几页,他开始说到训练心思的必要,使我们能领会并解说神在我们生活中的旨意。他并且批评那些把头脑的敏锐,留在教会门外的人,他指出:
很可惜,许多弟兄姊妹对于属灵领域中心思的运用,太缺少训练了。有的弟兄作起买卖来,豫测市面的波动,计算生意的盈亏,心思非常搆得上;有的姊妹和邻舍闲谈家常,心思也非常灵活;但等到他们坐在聚会中听道的时后,却不能领会那些讲台的信息了。(注二十七。)
李氏结束时题到,基督徒运用心思的责任,在属灵的事上与在属世的事上同等重要。李氏重复地说,运用心思在凡事上都很重要。他对教会的青年人说:
我们不像以色列百姓,因为我们不能按照字面在美地上工作,今天的年轻人必须读书,接受良好的教育。读书就等于耕地,大学毕业就等于收获。年轻人,读书是你们的责任,你们必须读书。(注二十八。)
接着,他为着那些错过这一点的人,再次强调说:
在神主宰之下,今天的年轻人必须读书,完成学业。我们若要有正当的教会生活,我们所有的年轻人都必须大学毕业。不完成学业就像撒种却不收割一样。(注二十九。)
李常受的权威与圣经的权威相对
达迪对地方教会贬低圣经权威的观念,与其对李常受之权柄的认识是并驾齐驱的。「虽然地方教会否认李氏为独裁的『教皇』,且宣称圣经是他们的最高权威,但是我们仍有理由存疑。」(注三十。)达迪认为李氏不仅是地方教会为首的教师,更进一步指控地方教会相信李氏为当代神独一活的话语出口。达迪坚称李氏支持他们这种信念,并引用李氏的话说:
「我在我的灵里吩咐,主就与我一同吩咐,因为我与主是一灵。」「…这是我的教训么?不!这是神在圣经里的启示,历代以来被埋葬、被遮盖了,但靠着他的怜悯又被发现了。」(注三十一。)
这段话引自李氏所着「?如何聚会」一书,是「神人」误引李氏著作最不负责的一个例子。将这些话置于达迪讨论李氏在地方教会中的权柄一文中,似乎李氏不仅自夸为神话语的出口,甚至宣称有圣经的根据。然而,我们只要去读这些话的出处,就会发现与原意相去甚远。我们要将这两处引用文对调,因为李氏书中的顺序原是这样。
第二句引自「如何聚会」第九十四页,从第九篇末了一段开始。李氏已经用了九页篇幅,来解释保罗在哥林多前书十二、十三、十四章所讨论那灵更大的恩赐(做先知说话),以及绝佳的路(爱。)他总结所讨论的话,说:「这(保罗论到作先知说话以及爱的教训)是我(即李氏)的教训么?不!这是神在圣经里的启示,历代以来被埋葬、被遮盖了;但靠着他的怜悯又被发现了。哥林多前书今天向我们是开启的…」这里被认定为神的教训的,不是李氏的教训,而是保罗书信的话,亦即圣经。
另一句引自九十七页一段话的末了。李氏是在解释哥林多前书七章十节:『至于那已婚的,我吩咐他们,其实不是我吩咐,乃是主吩咐。』注意这一节的「我」是保罗。所以李氏的结论是:「他(保罗)在他的灵里与主是一;当他在他的灵里吩咐,就能彀说:『其实不是我吩咐,乃是主吩咐。』我在我的灵里吩咐,主就与我一同吩咐,因为我与主是一灵。」回到上下文来看,李氏显然是想为保罗解说,而不是要为自己取得先知的地位。(注三十二。)
李氏在地方教会运动中,自然拥有受人尊重的领导地位。他是美国该运动的创始人,而且一直是最有恩赐的讲员─教师。正如许多第一代的运动一样,他领导地方教会的生活,就像卫斯理领导早期的循道主义,以及其他建立新宗派的领袖,在头数十年居于领导地位一样。但是李氏宣称他自己不过是一个圣经教师。(当然李氏拥有正式职位,即水流职事站的负责人,那是一个独立的教导组织,与地方教会有关联。他的行政职务则为另一个课题,涉及地方教会的总体组织,不在本文讨论范围之内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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